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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我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管理部门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目前,各项管理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
7月3 1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联席会议召集人牛中山主持召开了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针对目前我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分工职责和工作任务,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对各县区的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讨论通过了《汉中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成立了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县区此项管理工作的检查、考评进行了规定。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此次会议纪要。
为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9月l 0日到1 0月1 0日,按照国家关于严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的要求,开展一次对全市流通领域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清理整顿工作,依法没收非法入市商品,追查来源,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行为。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监管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9月27日,市工商局、市广电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汉中市城区运达市场的销售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法没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14套。通过清理整顿,非法销售问题有了初步的改善。
针对涉及我市个别网站出现的公开非法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情况,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现已开始调查,予以查处。
市联席会议结束后,市广电局就立即召开了部分县区广电局长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和安排部署,并以汉市广发(2008)6 2号文件转发了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对各县区广电局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积极发挥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中的归口管理职责,按市联席会议的要求,争取县区政府尽快成立县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要积极组织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对销售市场存在的非法销售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工商部门,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打好主动仗;三是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在县区政府和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组成联合执法机构,依法打击并取缔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辖区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工作;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卫星地面设施安装使用的管理。对不符合安装使用许可条件的,特别是行政区域性有线网络已覆盖的区域 内已安装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要坚决予以拆除。对符合安装使用许可条件的用户,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纳入管理。要坚决按许可范围配发安装“村村通”设备并纳入管理。同时,市广电局还组织执法人员在城区进行了广电法规宣传及执法检查活动,张贴市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通告》60余张,依法没收正在非法安装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5套,对 不符合安装使用许可条件的用户,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3 0份,经宣传教育 劝告,自行拆除1 2套,依法强制拆除1 4套。
按照市联席会议的要求,宁强、洋县已建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目前,各项管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根据市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期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巡回各县区检查此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请市联席会议予以通报。对未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诵报批评。 |